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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北方水资源供需矛盾要多管齐下

 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、研究员 王一鸣

   


    水资源短缺是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,需要通过跨流域调水来解决。但是,调水必须与调整产业结构、调整水价并举,多管齐下。南水北调工程也必须明确近期供水的目标区域。

    南水北调应在调整工业结构的基础上进行。南水北调的水,成本和价格比较高,主要供水对象应是工业和城市。因此,我们必须对北方地区工业结构现状和调整趋势作出基本判断,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节水的基础上来考虑调水的必要性和调水量。北方地区水资源总量不足。但是工业结构中重化工产业比重大的特点十分明显,这与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状况不相协调。新中国成立后,特别是80年代以来,国家大力加强北方地区能源、原材料工业基地建设,先后建成了一大批大型和特大型的能源基地、石油化工基地、有色金属工业基地、钢铁工业基地和建材工业基地等。由于长期以来重点发展矿产采掘、金属冶炼、石油化工等能源、原材料工业,导致北方地区大耗水工业比重大,部分地区大耗水工业发展较快。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河南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等能源、原材料工业占主导产业位置的8省区,水资源非常短缺,但90年代大耗水工业产值增加了1.6倍,以年均12.6%的速度增长,高于同期工业11.9%的增长速度。1998年8省区大耗水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.4个百分点。当前,我国能源、原材料供求状况发生了变化,由供不应求转向相对过剩,大部分资源性产品出现“积压”,北方地区传统的重工业发展速度下降,经济较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。这种形势有利于推动北方地区的工业结构调整。但是,从目前北方各省区对“十五”期间和更长一个时期的初步规划看,多数省区大耗水项目依然偏多,大耗水工业比重还会上升。因此,必须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,水供给没有保证的项目不能上马,不能以南水北调为由建设新的大耗水项目。

    南水北调应在调高水价的基础上进行。价格杠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的调节供需的手段。解决北方水资源供需矛盾,一是“开源”,二是“节流”。无论是开源,还是节流,都与水价密切相关。在目前水价严重背离水资源供需状况的前提下,应当调高水价。这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,从根本上推动节水。首先,调高水价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,通过价格杠杆限制大耗水工业的发展,促进现有大耗水工业加快节水技术进步,在工业规模继续扩大的同时稳定或减少工业用水量。其次,调高水价也有利于为南水北调工程筹集资金,调价所得收入可用于设立水利建设基金,作为国家的资本金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。

    近期南水北调的目标区域应是京津冀鲁地区。京津冀鲁地区是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,也是我国水资源极为短缺的地区之一。区内人口密集,工业发达,经济发展水平较高,但水资源非常短缺,制约经济发展。1999年,四省市人口为1.8亿,占全国总人口的14.1%;国内生产总值为15837.7亿元,占全国的19.3%;工业总产值14068.7亿元,占全国的19.2%。而水资源量却只占全国水资源量的2.2%,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.5%。将南水北调近期供水的目标区域定为京津冀鲁地区,不仅是因为这个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,而且也因为这个地区经济相对发达,对工程建设和水价调整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强,投资的效益会比较明显。这个地区建设调水工程和运营管理的实践,也能为其他地区开展调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积累经验。

《人民日报》 (2000年10月25日第二版)